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20-07-22 17:51:11
責任編輯:熊莉
眉山網訊(記者 林茂春)為進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眾,提高效率,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近日,彭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關于不動產登記中心不再審查婚姻狀況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進一步優化不動產登記婚姻關系審查的有關事項。
《公告》指出,自然人因買賣、互換、贈與、分割、合并、預告、抵押、變更不動產或涉及不動產換證、補證等情形申請不動產登記時,不動產登記機構應以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如房屋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贈與合同、安置協議等)記載的權利人以及其他申請材料為依據辦理相應登記事項,不再審查申請人婚姻狀況,申請人無需提供婚姻狀況材料。
此外,涉及未經公證繼承(受遺贈)轉移登記的;因婚姻關系的存續或變動,夫妻雙方申請將不動產登記為共有或一方單獨所有;申請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登記的;其他需提供婚姻狀況材料的特殊情形,不動產登記機構需審查婚姻關系,申請人仍需提供婚姻狀況材料。
據了解,《公告》自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為過渡期,過渡期間,夫妻雙方共有不動產但原產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明確夫妻共有的,如需明確為共有的,可到該區市民服務中心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變更登記。
《公告》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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