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20-04-22 22:24:39
責任編輯:羅思源
眉山網訊(賓杰 記者 彭林)“嚴格禁止食用國家、省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全面禁止食用國家、省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4月22日,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詳細界定了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范圍。
“市人大常委會出臺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是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具體行動,是應對重大疫情、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有力舉措。”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據悉,這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省內出臺的首個市級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
《決定》全面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加工、運輸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市場、網絡平臺、餐飲服務業不得為非法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提供場所和服務,不得通過廣告、傳單、宣傳品、店招店牌和菜譜等方式招攬、誘導消費者非法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此外,《決定》還對科研、藥用、展示等利用野生動物的特殊情形作出規定。
《決定》明確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檢察機關職責。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林業、農業農村、公安、市場監管、城市管理、交通運輸、郵政等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共同做好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大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有力震懾和打擊涉野生動物類刑事犯罪,完善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法治環境。
《決定》細化了法律責任。違反《決定》相關規定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鼓勵單位和個人舉報相關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要從源頭上根本杜絕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對食用‘野味’堅決零容忍,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據市人大法制委負責人介紹,2003年為抗擊非典型肺炎,市人大常委會作出了關于禁止食用法律保護的野生動物的決議。“本次作出的《決定》進一步擴大了禁食范圍,措施更嚴格、規定更剛性,原《決議》同時廢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