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20-03-11 11:05:38
責任編輯:羅思源
眉山網訊(記者 殷勇)為全面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近日,天府新區眉山委會辦公室發布了關于《眉山天府新區鄉村振興產業發展扶持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
《辦法》明確堅持政府引導,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尊重市場規律,突出特色優勢產業,強化引領示范,最大限度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引導作用,構建新區現代農業發展新格局;堅持綠色發展,遵守生態文明建設原則,嚴守生態環保紅線,改善生態環境,推動農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堅持公平公正,按照“以獎代補、先建后補”原則,將獎勵扶持落實到項目,項目申報、立項、監管、驗收等全過程實行公開透明,體現公平公正。
《辦法》提出了4個方面的補助標準,具體情況如下:
(一)在市級以上現代農業園區范圍內,年內新建擴建農業基礎設施投資達到100萬元以上,給予項目建設業主實際審定農業基礎設施新增投資額10%的補助,補助上限為100萬元;
(二)當年經國家有關部委、省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的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或示范項目,分別獎補10萬元、5萬元;
(三)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購置大型農機具單件達到10萬元以上、購置適宜區域發展的小型農機累計達到10萬元以上,購置的農機主要用于新區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在享受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的基礎上再給予補助,累計補助不超過40%,補助上限為50萬元;
(四)符合新區產業規劃且通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規范流轉50畝以上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年內新建擴建標準溫室、鋼架結構拱圓大棚或噴滴灌等配套設施的,按照800元/畝綜合獎補,補助上限為50萬元。
據悉,該《辦法》的適用范圍為在新區從事農業生產、農副產品加工經營及相關服務的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種養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省、市、新區財政其他扶持政策不得重復享受;不符合農業產業規劃,違反國土、環保有關法律法規,發生安全生產、食品衛生、動植物疫情、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等責任事故,涉及偷稅、侵權、假冒偽劣、失信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查處的經營主體一律不得申報和享受本辦法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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