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青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更新時間:2020-02-13 13:58:24
責任編輯:陳敏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支持中小微企業在抗擊疫情中渡過難關,青神縣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政策措施》《眉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二十條措施》,并結合青神實際,特制定以下二十二條措施。
穩定企業用工
01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實施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申請時前6個月企業及職工已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給予穩崗返還。
02
給予吸納就業和創業補助。對中小微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以及因疫情無法返崗的農民工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補貼。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下崗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到企業就業,并協助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的,按350元/人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03
加強就業適崗技能培訓。因疫情影響,中小微企業在停工期間聘請專業老師,經縣人社局審核和監督,組織職工參加線上直播職業培訓理論課程的,完成規定40課時,每課時不少于30分鐘,培訓合格的按500元/人給予企業培訓補貼;組織企業職工自主選擇與職業技能相關的線上收費培訓課程,按培訓成本給予補貼。
減輕企業負擔
04
停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免收2020年門市裝修垃圾貯存費,免收6個月經營性門市衛生費,中小微企業免收3個月垃圾處置費。
05
補助企業防疫經費。對經驗收合格并于2月21日前開工的市重點企業給予一次性防疫資金補助。2月9日(含當天)前復產開工的給予10萬元補助,2月10日—15日復產開工的給予5萬元補助,2月16日—21日復產開工的給予3萬元補助;對經驗收合格并于2月21日前開工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防疫資金補助,2月9日(含當天)前復產開工的給予5萬元補助,2月10日—15日復產開工的給予3萬元補助,2月16日—21日復產開工的給予2萬元補助。
06
加大稅收支持力度。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稅務系統關于疫情期間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受到影響的,可依法申請稅務機關核定后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
07
延期繳納稅款。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中小微企業,依法準予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受疫情影響,不能在承諾期限內補齊“承諾制”容缺辦理稅務注銷登記資料的,依法準予延長承諾期限。
08
延期和緩繳社會保險費。受疫情影響的參保企業按規定備案后,可將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和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期限延長至疫情解除后的3個月內。在繳費期內難以足額繳納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緩繳期6個月。特困企業原則上允許申請二次緩繳,總緩繳期不超過一年。緩繳期滿后,企業應及時足額補繳緩繳期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09
降比緩繳住房公積金。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降至5%;對符合緩繳條件的,允許企業緩繳期限最長可至2020年12月。
10
減免租金。疫情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和中小租戶,減免3個月租金;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中小微企業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最長減免不超過3個月,給予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30%的補助;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限額以上餐飲、住宿、文化娛樂等生活性服務業企業,給予3個月的租金補貼;對企業職工承租政府公租房的,給予3個月的租金補貼。在疫情期間減免入駐中小微企業廠房租金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在省財政補助的基礎上,給予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20%的補助,每個基地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倡導業主(房東)對租用經營用房受疫情影響停業的,適當減免租金,幫助中小租戶渡過難關。
11
電費和價格補貼。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微企業,按銷售目錄電價的30%給予電費補貼。疫情期間落實防控措施后恢復生產的重點工業企業根據用電量,給予一定電費補貼;對縣域內從事防護口罩等醫療物資經營的企業,按照縣政府制定的控制價銷售的,對超過控制價的成本全額給予補貼。
12
建立供應鏈及進出口貿易應急機制。協助受疫情影響導致未能按時履約交貨的外貿企業,向有關進出口商會申請免費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對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糾紛以及新簽訂訂單,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提供免費政策咨詢服務,減少貿易風險。疫情防控期間,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場、超市、連鎖便利店、批發市場等商貿流通企業,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實際發生的物流費用給予全額補貼。對農用物資、糧油蔬菜、農畜產品、飼料等生產、加工、銷售的公司(企業、協會)給予一定補助。
加大財政金融支持
13
實施專項再貸款政策。對我縣被納入全國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的企業符合規定用途的資金需求,由相關商業銀行使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給予支持,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3.15%,在中央財政對企業按實際貸款利率貼息50%的基礎上,再給予貸款實際利率30%的貼息。
14
加大信貸支持。綜合運用窗口指導、綜合評價、監管評級等措施,引導各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規模持續增長。鼓勵地方法人銀行機構積極使用人民銀行支小、支農再貸款,及時滿足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中小企業的信貸需求。對中小微企業,特別是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優先優惠辦理貼現、再貼現。各銀行機構對符合信貸政策支持的中小微企業,要合理增加授信額度,提升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占比。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各銀行機構不得抽貸、壓貸、斷貸,對其中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應采取展期、無還本續貸、延長還款期限、調整還款計劃、減免逾期利息等救助措施。
15
降低融資成本。在疫情防控期間,各銀行機構向中小微企業發放的新增貸款原則上按現行利率下浮10%;對續貸或展期貸款,在協商基礎上,應對其利率給予合理下調;運用人民銀行支農、支小再貸款發放的中小企業貸款利率在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點不得超過3個百分點。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困難但發展前景較好的中小企業,給予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時的市場報價利率(LPR)50%的貸款貼息。金融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中小企業提供當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續貸造成貸款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額給予20%損失分擔。融資擔保公司疫情期間為困難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的,擔保費率降至1.8%,補貼企業0.5個百分點擔保費用。出資500萬元與縣內法人金融機構組建貸款分險基金,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符合貸款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16
加強金融服務。各銀行機構要改進服務方式,主動對接企業,開辟“綠色通道”,簡化服務流程,壓縮辦貸時限;要加強對企業培訓指導,創新更多線上金融產品,加大線上服務力度;要實事求是做好疫情期間企業征信保護,對因疫情期間道路封閉、無法開工等原因導致還款存在困難的企業,暫不納入貸款違約客戶名單,對已經上報征信系統的,要通過“機構說明”和“信息主體聲明”等途徑給予妥善處理;要積極支持和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引導企業實現多元化、低成本融資。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等地方金融組織應根據企業受疫情影響實際,酌情增加貸款、擔保額度,優化服務流程。
17
及時兌現專項扶持資金。加快兌現2019年《扶持跟著項目走》專項資金扶持,符合條件的項目及時兌現;建設周期較長的項目,可以根據項目的實際投資發生額,提前按比例進行扶持資金兌現。企業發生的合理工資薪金支出和勞動保護支出,以及為疫情防控發生公益捐贈支出的,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18
給予擴產擴能項目補助。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開展擴產擴能技術改造,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轉型生產防疫物資和設備,符合條件的,在省上給予設備投資額50%和市級工業發展資金給予設備投資額20%補助的基礎上,對爭取到省市扶持的項目再給予最高10萬元補助。對企業多生產的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購收儲。
加大項目投資
19
補齊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短板。增強全縣公共衛生服務能力,以疫情防控為切入點,構建區域協調、城鄉融合發展體系,加強鄉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投入力度。
20
補助重點項目防疫經費。對經驗收合格并于2月21日前開工的省市縣重點項目,給予一次性防疫資金補助,主要用于防疫防控支出。對2月9日(含當天)前復工開工的省、市、縣重點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補助;2月10日—15日復工開工的省、市、縣重點項目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3萬元補助;2月16日—21日復工開工的省、市、縣重點項目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補助。
21
設立項目審批申報綠色通道。縣行政審批局牽頭實行集中辦公集中會審,各職能部門落實專人負責,對新上生產與疫情防控相關醫療器械產品、生產防疫物資和處置醫療廢棄物的項目,實現容缺受理、隨到隨審、科學審批、快建快成;對受資質條件限制,有產能可以生產的企業,特事特辦,先生產、再補手續;對生產與疫情防控相關醫療器械產品的企業,首次注冊、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的,注冊費一律執行零收費標準。加強投資項目遠程審批服務,保障項目辦理高效有序。各職能部門要認真研判中央、省、市政策,積極對接省、市部門掌握政策動態,主動下沉企業,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對上爭取,實行代辦代跑快跑,爭取項目和資金補助。
22
維企保穩及時回應企業訴求。發揮民營企業接待日和38812345服務熱線作用,及時回應企業訴求。在縣市民服務中心設法律專席服務,為企業提供咨詢、代理、“法治體檢”等法律服務,出臺涉疫情防控公證事項辦事指引,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專門公證服務。暢通應急物資運輸綠色通道。將重要防疫物資、農用物資、糧油蔬菜、農畜產品、飼料等應急性生產生活物資,以及醫療廢棄物處理收運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范圍,落實綠色通道政策,確保優先便捷通行,從嚴從快從重打擊私自斷道封路等違法行為。強化企業維權,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縣工業企業復工復產工作領導小組、縣服務業企業復工復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科學設置申報流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能職責負責對上政策爭取和縣內各項措施落地。對于企業申請實行歸口管理、首接負責,工業企業由縣經信局統一受理,服務業企業由縣商務局統一受理,確保企業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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