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20-01-24 12:41:29
責任編輯:雷堯
為進一步加強活禽制品質量安全,保護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深入推進國家衛生縣城創建和市容環境集中整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洪雅縣政府決定,將集中關停中心城區所有的活禽交易、非定點宰殺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中心城區活禽交易及宰殺禁止范圍:北至九勝大道一段、二段,東至東大街,南至濱江路雅女浴場,西至志遠路、九勝大道三段。
二、從即日起全面禁止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內及市場外活禽(指雞、鴨、鵝、肉鴿、鵪鶉等)交易。
三、從2020年1月25日起,全面禁止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內及市場外活禽(指雞、鴨、鵝、肉鴿、鵪鶉等)宰殺,全部轉型為白條禽或禽產品銷售。
實行定點宰殺,推進活禽“集中宰殺、冷鏈運輸、冰鮮上市”。
目前縣農業農村局正在積極落實活禽定點宰殺場所,場所將另行通告。
四、凡進入中心城區農貿市場銷售的禽類冰鮮產品,必須是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合格、附具檢疫合格標識的禽類冰鮮產品。
請全體市民加強公共衛生防控意識,購買或者選擇具有檢疫證明的禽類冰鮮產品。
五、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由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依據自身職責依法進行管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相關部門查處。
特此通告
洪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洪雅縣公安局
洪雅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洪雅縣農業農村局
洪雅縣衛生健康局
洪雅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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