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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9-13 15:19:33
責任編輯:任楓楓
為堅決貫徹落實各級黨委政府關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市上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零欠薪”專項行動精神,青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預防和解決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重點,加強源頭治理,強化違法懲處懲戒。
在今年3月的日常監察執法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某公司承建的青神某產業項目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且經責令整改而逾期未支付,經工作人員向該公司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后,青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該公司開出今年以來首張《行政處罰告知書》,對該企業處以10000元罰款,并責令企業足額支付所拖欠工資。
在該次執法檢查中,工作人員查看了公司工資支付相關資料后發現該項目存在多家分包企業,且總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情況并沒有進行監督管理,這將成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又一重大隱患。
工作人員隨即對該公司未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的行為送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內完成相關工作、完善各項臺賬,實現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情況和工資發放情況的掌握,排除欠薪隱患。
截止今年7月,青神縣人社局再次陸續收到了多起關于該項目的欠薪線索舉報,縣人社局勞動監察工作人員隨即立案進行調查,經調查發現,舉報投訴者均系該項目分包單位的勞動用工,且經詢問,總包單位對部分反映人的勞動用工情況都不了解,總包單位也仍未能提供對分包單位實施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臺賬,充分說明,該公司未嚴格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
隨后,該縣人社局就該公司欠薪問題責令欠薪主體限期內支付所拖欠工資,并對總包單位未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的行為先后發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及《行政處罰告知書》。依據《保障農名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六條的規定,青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近日對該公司處以10萬元罰款,這是今年以來對該公司開出的第二張“罰單”。
在此,人社部門提醒工程建設領域相關單位及廣大企業,嚴格依法履行法律義務,保護勞動者群體的合法權益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李東駿 眉山日報全媒體記者 古良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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