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19-09-24 10:15:46
責任編輯:羅思源
眉山網訊(記者 雷卓鳴)9月23日,記者從彭山區司法局獲悉,該局在眉山率先制定出臺了“法律顧問”統一管理辦法,規范了村(社區)法律顧問管理,有力推動了法律顧問在基層政府村(社區)“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管理辦法針對轄區內法律顧問的遴選聘任、考核管理、報酬支付,制訂出“八有”“四不準”?!鞍擞小?,即有機構、有職責、有制度、有臺賬、有工作室、有經費、有考核、有網絡;“四不準”,為不準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職責、不準不遵守保密規定、不準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從事與履行職責無關的有償活動、不準從事損害政府合法權益活動。
率先出臺的管理辦法,有助于基層政府在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行為、行政訴訟案件的前期協商,組織法律工作者能及時參與并提供法律支撐,截至8月份,已開展1472人次法律事務,為建設基層法治政府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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