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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9-01 00:33:43
責任編輯:張媛媛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減輕群眾核酸檢測費用負擔,貫徹落實《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等項目價格的通知》,8月31日,眉山市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于轉發〈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等項目價格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9月1日起,市三級和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項目價格調整至60元/人次;“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5混1)”項目價格調整至20元/人次;“病原體核糖核酸擴增定性檢測-新型冠狀病毒(10混1)”項目價格調整至15元/人次;“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抗體測定-新型冠狀病毒”項目價格調整至20元/次。項目不區分檢驗方法。
《通知》要求,我市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和抗體檢測項目價格按照省管公立醫療機構項目價格標準執行,不區分醫院等級收費,且為公立醫療機構最高限價。新型冠狀病毒核酸和抗體檢測項目仍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按甲類診療項目管理。
同時,市醫療保障局要求各縣(區)要落實責任,確保政策平穩實施,并密切關注政策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按規定處理并報告。各公立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向患者提供服務并據實收取費用,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嚴禁混檢套收單檢費用,及時做好信息系統更新維護、價格公示和宣傳解釋等工作。
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項目的價格政策為臨時價格政策,疫情結束自行廢止。
眉山日報全媒體記者 馬詩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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