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20-10-12 15:23:27
責任編輯:羅端
眉山網訊(記者 黃海波)為進一步規范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日前,眉山市印發《眉山市市級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新增工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嚴格控制工程投資,嚴禁隨意新增工程,節省政府資金,保護國家利益。辦法自2020年10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辦法》明確,新增工程是指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經正常勘察、設計后,在施工過程中,因不可預見、不可抗力或政策變化、規劃調整等客觀原因,為保證工程整體功能而必須新增的工程。《辦法》適用于市級各部門(單位)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負責的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政府采購工程除外)。
《辦法》提出,新增工程的管理中,對于需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的新增工程,要建立專家評審制度,由勘察、設計、施工、造價、監理等與項目特點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參與現場查勘、論證會審、事實確認等工作。建立新增工程管理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召集人由分管項目業主的市領導擔任,成員為項目行政(行業)主管部門的分管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等。同時,新增工程必須要先報批后實施,凡因“先施工,后報批”造成的費用增加等后果,由擅自變更單位自行負責,竣工決(結)算時一律不予認可。
此外,《辦法》還明確,將從嚴格審查把關,嚴肅追究工程參與單位、項目業主、代建單位的責任等方面,嚴肅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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