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20-07-01 10:23:26
責任編輯:毛馨怡
眉山網訊(潘敏 記者 李幸)6月30日,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公安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細化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工作中父母失聯相關材料辦理流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五方核實,當月辦理”方法,全面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為全市困境兒童送上黨和政府的關心關懷。據悉,這是眉山市在全省首創關于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認定方法,預計將有約200名兒童因此受益。
《通知》指出,實踐中存在一批“事實孤兒”,事實上沒有父母撫養但因父母身份信息不全,導致不符合宣告“失聯失蹤”條件,難以辦理生活補貼。這類兒童普遍存在生活困難和監護風險,急需政府救助和社會關愛。
《通知》明確,在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保障工作中,父母“失聯”不等于“失蹤”。認定兒童父母失聯的實質是認定“失去聯系且未履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這一客觀事實,只要在查明客觀情況的基礎上,能確認存在“失去聯系且未履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的,原則上即可認定為失聯。
《通知》要求,各縣(區)在具體經辦時,除可使用《關于查找兒童失聯父母的回函》外,對于因歷史原因造成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不詳且長期失聯的父母,在綜合多方佐證材料基礎上,可以使用“個人聲明+村居查證+鄉鎮核實+公安查明+縣(區)民政審核”方法,填寫《關于認定兒童父母失聯的證明》,客觀高效認定失聯事實,原則上當月申請、當月辦理。
《通知》強調,對監護人惡意逃避撫養責任的,民政部門發現后要及時報案并對發放金額進行追索,并追究法律責任;對出現作假、冒領、套取等違法違規現象,要依法依規處理。
為保護全市困境兒童,近年來,眉山市出臺了《眉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了兒童關愛保護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強化兒童關愛保護多部門聯動合作機制,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公安局等6部門出臺了省內首部《眉山市困境兒童安全保護工作規程》,全市80個鄉鎮、842個村(居)全部及時確定和配備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眉山市還被民政部確定為兒童關愛保護項目試點市。目前,全市242名孤兒、107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全部納入兜底保障,24名監護缺失兒童的由市兒童福利院臨時照料,346名無戶口留守兒童及時登記戶口,9845名農村留守兒童監護責任全覆蓋,關愛保護進一步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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