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19-05-24 15:22:10
責任編輯:毛馨怡
眉山網訊(記者 黃海波)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的需求,進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居住品質,方便居民生活,近日,眉山市出臺《2019—2021年眉山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在眉山主城區范圍內(除岷東新區)符合規定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每臺電梯可獲15萬元財政補貼。
《方案》明確,眉山主城區(除岷東新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具有合法權屬證明并已建成投入使用并在合理使用年限內的7層及7層以下有物業管理的無電梯既有住宅,增設的電梯應在既有住宅建設用地紅線范圍內,且不得超出建筑紅線。單梯為單一產權的住宅,個人自建房,別墅及已達到或超出設計使用年限的老舊危樓,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圍和計劃的住宅,不適用本方案。
根據《方案》,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必須為業主自治行為,申請增設電梯的單元樓應當實行單元業主牽頭人負責制,由業主自行推選2—3人作為牽頭人,同時在委托房屋安全鑒定之前,由單元業主牽頭人向自然資源、供電部門查詢所在單元樓棟是否符合增設電梯規劃、用電條件。
2.應經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80%以上且占總戶數80%以上的業主同意,其他業主無異議。
3.部分業主有異議的,由單元業主牽頭人召集其他業主共同協商解決。
4.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
5.業主還應當就各自出資額、維護、保養分攤等事項達成書面協議。
《辦法》還提出,2018年已申報增設的電梯省級補助資金不足15萬元的,由市本級、東坡區兩級財政按照各50%比例補足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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