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19-03-15 10:05:17
責任編輯:羅思源
東林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消費者權益日。每到這天,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維權活動,消費者的維權熱情也是空前高漲。毫無疑問,這對促進商家或經營者為市場提供質量過硬的商品、推動職能部門強化質量監管、提升消費者的維權意識發揮了重要作用。
消費關乎每一個人的衣食住行,無論誰都難以置身事外。筆者認為,進入“互聯網+”時代,消費結構與消費行為發生了深刻變化,適應消費新常態,打造維權新格局,需要各方有新的作為。只有切實把“3·15”變成“365”,才能讓消費者放心消費、愿意消費,發揮消費在推動經濟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為此,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應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監管體系,壓縮違法行為的生存空間;經營者要堅守誠信經營,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用品牌的忠誠度、服務的真誠度來換取消費者的滿意度;而身為消費者,要依法增強維權意識,提高維權能力,讓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最大化,規避消費風險做到最小化。
消費維權永遠“在路上”!讓我們多方聯動,順應民生關切,構建消費維權新常態,全力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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