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19-06-22 09:06:26
責任編輯:雷堯
眉山網訊(記者 王麗)6月21日,記者從青神縣2019年企業服務日暨首查不處執法清單培訓會獲悉,繼5月14日該縣市場監管局公布32項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首違不罰”清單后(眉山日報5月21日一版以《青神縣在全省首推“首違不罰”清單》為題報道),該縣應急管理局也于日前公布企業輕微違法違規行為“首違不罰”清單。至此,44項輕微違法違規行為被列入該縣“首違不罰”清單。
據了解,該縣應急管理局公布的“首違不罰”清單,包含一般生產經營單位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從業人員通報的、生產經營單位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一般生產經營性單位未定期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的等12項輕微違法違規行為。
“企業受到行政處罰,不僅僅是錢的問題,關鍵是企業信譽等級、銀行融資、參加項目投標等都要受到影響。”參加完當天的培訓,一機械制造企業負責人感觸很深,就在去年,該企業就因受到行政處罰,被取消了所有補助政策,企業為此付出了近40萬元的損失。“‘首違不罰’很人性化,讓我們能邊整改邊正常生產。”在他看來,法律、法規紅線不容觸碰,但執法部門確實也應區分違法的行為、性質和造成危害程度,不應一概以罰以處了之。
“首違不罰”意味著企業可以“逍遙法外”?“‘首違不罰’是附有一定條件的,只適用于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危害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就必須依法依規予以處罰。”青神縣市場監管局局長陳駿說,比如,清單中就不包括涉及食品、藥品行業和人員密集場所的違法違規行為,“我們對這類違法行為的態度始終是‘零容忍’,將依法實行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從重、從快、從嚴處罰,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
“首違不罰”也不等于撒手不管。據介紹,對于已適用“首違不罰”的經營者未停止違法違規行為或在規定期限內未改正的,監管部門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立案查處,切實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
此外,包容審慎的同時,青神縣還明確,企業要建立“環保管家、安全保姆”服務制度,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引進專業技術力量,提升企業環保生產、安全生產的能力;園區和鄉鎮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環保、安全網格化監管制度,加大對園區、鄉鎮監管員培訓,提高監管水平,增強發現問題的能力,通過網格監管員巡查幫助企業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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