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19-08-19 15:03:04
責任編輯:陳敏
眉山網訊(記者 王琴)近日,東坡區政府發布《眉山市東坡區鼓勵企業高濃度鹽水集中高效處理獎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對獎補對象、條件、標準、程序等進行明確,進一步加強全區泡菜食品行業高濃度鹽水治理,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區水環境質量,促進全區泡菜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辦法》規定獎補對象為東坡區境內自行投資建設運營高濃度鹽水處理設施的工業企業,但必須符合四項條件,即企業生產項目建設依法依規,取得完整建設手續,且高濃度鹽水處理設施總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設計日處理高濃度鹽水不低于100噸,建設投運時間不超過兩年。同時,還需經區經信局、東坡生態環境局等部門驗收,達到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企業守法經營,在安全生產、職工合法權益、稅收繳納等方面無不良記錄。
與此同時,獎補標準分為建設補貼和處理補貼兩種。建設補貼:2020年6月底前建成投運的高濃度鹽水處理設施項目,區財政按總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單個項目不超過600萬元);2020年12月底前建成投運的高濃度鹽水處理設施項目按總投資額的15%給予一次性獎補(單個項目不超過400萬元)。2021年起建成投運的項目不再獎補。處理補貼:建有高濃度鹽水處理設施的企業,除處理本企業高濃度鹽水外,還有處理能力的,應主動承擔東坡區境內其他企業高濃度鹽水(5度即氯離子30000毫克/升及以上)的處理,并按成本價收取處理費用。成本價控制在100元/噸以內,原則上只計算水、電、耗材、人工等,具體處理價格由企業報區經信局審核。價格審核后,區財政按處理成本價的20%,對承擔高濃度鹽水處理的企業進行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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